学校首页
首页
新闻
要闻
时讯
专题策划
媒体工程
党建
学术
学术成果
学术·活动
人物
榜样的力量
时代追梦人
校友风采
出彩HEUer
言论
师生观点
工学评论
视觉
视点
镜头
拍客
学习
时文时事
大家荐读
文苑
原创文艺
工程史话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
>>
时讯
上海市关于2004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工作的有关规定出台
作者
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数
次
更新时间
2005-08-18
分享
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2004
年
1
月
2
日
至
2004
年
10
月
31
日
(
二
)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之内
予以答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编辑:dreamdragon 审核:dreamdragon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上一篇
2005飞行技术复检合格名单
下一篇
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三大规定
视觉
视频
更多>
第11届中国大学生英式七人制橄...
95岁抗美援朝老战士为2025届本...
师生共同唱响快闪歌曲《再见》
强国强军 再立新功!2025届哈工...
“相约哈工程” 校园开放日
新闻最新
更多>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3-09-08
百余位专家学者齐聚哈工程 探讨海洋...
2025-08-15
宏观管理与政策学科“十五五”战略...
2025-08-13
学校举办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发展大会
2025-08-11
学校与南通市共办船舶海工创新发展大会
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