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上海市关于2004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工作的有关规定出台
作者
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5-08-18

分享
) 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类;

 

    ()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的。所学专业属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可免于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证书。

 

三、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2004年版)

 

    ()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编辑:dreamdragon  审核:dreamdragon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视觉
新闻最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