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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阿尔伯塔大学与中国高校留学生工作的差异
作者
丁学忠
来源
国际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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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至9月,通过首批全国留学生管理干部海外培训项目,我前往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进行为期3个月的学习交流。现就阿尔伯塔大学与中国高校留学生工作的差异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理念不同

在3个月的学习过程中,阿尔伯塔大学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种理念贯穿于招生宣传、入学教育、过程培养、课程设置、毕业典礼、校友联系等各个环节。辅以健全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严谨的教学管理体系、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细致的心理健康干预体系,真正做到了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正是这种时时刻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使得阿尔伯塔大学近年来的外国留学生数量快速增长。

相比之下,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在留学生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与阿尔伯塔大学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更多地还是将关注点放在短时间内扩大规模上,缺少对来华留学整体服务体系构建的思考,缺少对来华留学发展规律的研究,缺少对来华留学工作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多为单兵作战、难成合力,重“管理”、轻“服务”,重“数量”、轻“质量”。从短时效果来看,数量上达到了某一指标要求,从长时效果来看,无论是招生规模的维持和扩大,还是高质量留学毕业生的产出都将面临挑战。

二、模式不同

阿尔伯塔大学对国际学生实施与本土学生完全趋同化的管理模式,对个别语言能力不能达到接受专业知识教学的国际学生可以提供专门的英语桥梁课程,并予以学分认定。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实行内外学生同质化管理,降低培养成本;二是加强国际学生对校园文化的整体融入度,缩短跨文化不适应期;三是推进内外学生互帮互学,取长补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四是对内外学生同标准、同要求,有利于评估国际学生的培养质量;五是由于加拿大大学之间“学分认定”、“学分互换”、“学分银行”体系的高度健全,为国际学生跨校际流动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和可能。

反观我国的大部分高校的留学生管理模式,目前仍然是“趋同管理,区别对待”的状态,并且以“区别对待”为主。例如,国际学生独立的培养方案,单独的班级编制,不同于中国学生的管理机制等,这些措施在现阶段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各高校仍需要认真思考和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留学生管理模式。

三、机制不同

阿尔伯塔大学直接或间接服务国际学生的校级机构有十几个,包括国际处、学生处、教务处、学生创业中心、信息与隐私办公室、可持续发展办公室、图书馆、性少数团体研究与服务协会、阿大校友会等。各学院设有自己的国际化办公室,来负责推进本学院的国际化工作。校级机构职责界面清晰、各负其责、相互协同、有序推进。但是校院两级出现了管理职能重叠的现象,学校主导的国际化战略如何在学院层面落地?学院力推的国际项目如何迎合学校的整体需求?对学院具有相当办学自主权的阿尔伯塔大学来说,这一系列问题值得深入地思考和解决。

中国高校在国际化建设方面的总体原则是“学校主导、学院主体、教师和学生为核心”,留学生服务和管理机构根据各高校学生数量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战略地位不同略有差异,大体上是,国际部(处)或者留学生中心(国际学院)归口管理,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管理,专业院系具体执行,保卫部(处)负责校内一般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学校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因此,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才能保证决策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从而确保执行的坚决性和统一性。

四、制度不同

从法律法规上说,加拿大教育的权利和职责划归各省所有。阿尔伯塔大学唯一需要遵循的就是《阿尔伯塔省高等教育法》,因此,阿尔伯塔大学具有高度的办学自主权。

2011年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强调章程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架构性和基础性作用,详尽地规定了大学章程制定的宗旨、原则、内容和程序以及核准和监督等重要事项。从总体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适应世界潮流和大学发展趋势的必由之路,是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和增进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基础。截止2015年7月,教育部已核准通过84所高校的《大学章程》。

就国际学生教育而言,加拿大高校的规章制度总体基于“服务”,而我国的规章制度则重在“管理”。目前,我国现行制度《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九号令)在社会管理和学校管理界面问题、学生勤工助学问题、学校自主管理问题、课程设置及修业要求等方面,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创新,给予接收留学生的高校足够的二度操作空间和灵活度。

编辑:B_zhangyiran  审核: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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