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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程序
作者
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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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进行笔试,应试者解答试题。开考铃一响,主考人员宣布笔试开始,考生开始解答试题。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遇有试卷印刷不清楚或漏印等问题,应试者可以向主考人员提出,主考人员应予以解答,但不得告诉正确作答内容或给予任何暗示。(7)收卷、装订、密封。考试结束前二十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应试者注意时间。考试终止时间一到,主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应试者马上停笔,离开考场,主考人员按考号顺序收卷,并在监考人员监督下装订、密封,交付考试主管机关,以便集中保管。

 

  ()面试程序

 

  面试是应试者在面对主考人员的情境下,以口关表述等方式回答主考人员的提问。它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一。一般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和录用人数的多少,或所规定的笔试录取分数线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的人数一般应多于或等于拟录用的人数。(2)组织面试测评小组。这是面试准备的核心工作。测评小组成员一般由用人单位代表、政府人事部门的人员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以及有关方面的测试专家组成。

 

  (3)编制面试规则。包括面试的科目以及成绩评定的方法与标准,参加面试的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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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reamdragon  审核:dream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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