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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试违规处理施行“新办法”
作者
韩文伟
来源
新闻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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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考试管理和组织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及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日前,学校对原《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修订,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于12月7日印发。修订后的《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将“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行为增列入开除学籍处分的条款。二是明确学院是考风考纪工作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长效机制,院长(主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学院考风考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是具体责任人。学校将学院考风考纪工作纳入学院绩效考评体系。三是进一步规范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程序。四是强化考试工作人员的职责,对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新办法印发后,学校将部署相关单位组织教职员工、学生认真学习,并在学校的各级各类考试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编辑:UX_tangxiaowei  审核: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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