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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启动教授(研究员)二、三级岗位聘用工作
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同步启动
作者
吴丹丹
来源
工学周报
点击数
2565
更新时间
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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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第二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推进师资队伍建设转型升级,14日,学校启动开展第二轮教授(研究员)二、三级岗位聘用工作,2012年学院(系)专业技术岗位,机关、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同步启动。

学校下发通知对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范围、聘用条件、聘用期限、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根据《通知》,本次岗位聘用按照新修订的《教授(研究员)二、三级岗位聘用条件》执行。二级岗位申报者的必备条件是:履行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作为本学科(方向)、专业、课程负责人,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课程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学术影响,上个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对本学科、专业、课程梯队建设、发展的预期目标做出承诺。本轮聘用借鉴国外终身教职概念,对于任现职以来满足必备条件,并同时满足学校18项条件之一的教授(研究员),可直接聘用二级岗位,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直至退休或国家人才计划聘任合同期满。其他符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授(研究员)聘用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本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按照国家核定的岗位比例,各学院(系)现有正高职人员现状和正高级岗位数量确定,由学院(系)自主设置聘用。学校预留一定数量的二、三级岗位用于“十二五”规划确定的“5+1”重点学科引进高层次人才。

为做好本年度学院(系)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向教师岗位分类聘用与管理过渡,2012年院系、机关、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聘用条件仍执行原标准。本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起止日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本轮正高职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聘用,副高职专业技术岗位由学院组织聘用。不做破格聘用。

编辑:B_huangyuxin  审核:B_huangyu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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