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学校召开2016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报告评审会,对7个国家级示范中心的年度报告进行评审。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蒋鲲、校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志刚教授出席会议。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学科评估的重要支撑。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应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本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报告是示范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也是5年“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
学校高度重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填报工作,组织了由教育部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志刚、秘书长胡今鸿、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蒋鲲、学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等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动力技术、船舶导航与控制、水声工程、电工电子、物理、工训中心7个国家级示范中心的年度报告开展严格考核与评审工作。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上报教育部,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后,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都将及时通过网站和其他渠道进行宣传。学校要求省部级示范中心参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撰写2016年度考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