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国家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年。学校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办和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计划》提出了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方针: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形势,遵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条例》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继续坚持“项目牵引、创新推动、中心跨越、全面升级”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针,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内涵建设、促进内涵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实施“一提三优”工程、推进“四大战略”和“六大体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特色,整体推进,努力使文明创建项目发挥更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和推进重点工作上的重要支撑作用。
《计划》明确了今年精神文明的建设目标:继续推进校内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动力、实现和谐校园目标的重要标志,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层次,拓展文明创建领域,扩大文明创建覆盖面,强化文明创建实效,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力争晋升国家级文明单位。
《计划》提出了今年我校精神文明有重点建设内容,并对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党总支、机关党委、各处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各教学单位党总支要根据本计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要在整体推进的同时,使重点领域有新的变化、重点环节有新的突破、重点项目有新的进展,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机关、直属单位有关部门要抓好学校确定的重点建设任务的落实,要把原则要求变成可以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要把重点工作内容进行逐项分解,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力求取得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