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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作者
曲龙巨
来源
工学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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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一直高度重视贫困生工作,针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积极开拓工作渠道,千方百计予以落实。

“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是党和国家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作为具体实施操作者,我校近几年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机制和工作程序。只要贫困学子到学校,“绿色通道”就一定会把学生送进课堂。

通俗地讲“绿色通道”制度是指贫困学生即使身无分文,学校也会让其缓交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解家庭的后顾之忧,它不否定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即交费上学的政策,同时还要保证每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为确保2005级新生顺利入学,我校按照教育部紧急通知精神,认真部署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落实有关资助政策。

怎样看待“奖贷助补减”

“奖贷助补减”即奖学金、校内贷款(不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部分或全部减免学杂费。“奖贷助补减”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系列配套政策的主要措施,但是,许多人并不理解这些措施的内涵和关系。省教育厅文件指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核心是确保每位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要体现资助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即资助工作与培养目标及服务于学生的主要任务是相一致的。因此,在校内第一位、经常性的是通过努力学习而获得经济资助。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我校在校内设有7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能为一部分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我校的家教中心联系家教工作,今年截止目前家教中心已成功为900多名学生联系到了家教工作,年总收入可达200多万元,由此可见家教也是参加勤工助学的重要渠道

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是用于特殊困难或应急情况下的资助措施,省教育厅文件指出,“特困生补助应与其他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相联系,主要用于学习、生活费用补助或应急补助,对无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补助。”国家助学贷款是最近国家从支持教育事业、推动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出发推出的政府行为,其力度最大、措施最得力、受益面最广,是目前各高校普遍认为最有力的资助贫困学生的途径。我校2004年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有2000多人次,金额1000多万元。

关于各项政策资助的力度

每个学校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总额度由上级下达,部委院校额度高于省属院校。由此不难看出,国家助学贷款将在今后若干年内成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最主要途径。

关于其它各项政策,教育部及教育厅文件规定:勤工助学基金、校内贷款、特困补助、减免学杂费的单项额度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奖学金及上述各项经费的总额原则上为每年收取学费总额的10%。我校在对此10%的经费使用上充分体现了上级文件提出的“资助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我校奖学金的标准和额度都高于国家提出的参考标准,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是国家提出的参考标准的十多倍。我校实际使用的勤工助学酬金、特困补助及减免学杂费也是省内高校最高的。以2004学年为例,仅特困生补助一项就达99万元,我校奖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特困补助,连同减免学杂费等总金额已达700余万元。

如何保证各项资助措施公正准确落实

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操作难度较大的工作,学校将在公开、民主的前提下,规范工作程序,深入调查研究,落实好每一工作环节,使各项政策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做法是:第一,各院系要通过学生填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民主评议和必要的调查核实确定贫困学生名单并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要以适当方式公布贫困学生档案或名单以接受民主监督。第二,确定贷款、安排勤工助学、补助、减免学杂费等工作要及时公开工作内容,经过必要的基层民主形式和严格的组织审核和公示程序,做到公开、公正。第三,通过调查研究和各种渠道的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资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不按规定程序和原则办事的单位及有关人员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dreamdragon  审核:dream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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