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关于深化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有关要求,结合学科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科建设专题研讨及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修订)工作,《关于开展学科建设专题研讨及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
《通知》指出,我校“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急需根据新的形势进行制定和调整。特别是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评估工作结束后,国家层面上已经形成重点学科新的布局,我校各学科必须根据新的形势重新梳理学科建设思路、确定学科建设目标、明确研究方向、落实学科建设具体措施,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学科建设工作和5年后国家重点学科申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知》规定,本次学科建设专题研讨及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的范围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所有学科,近5年内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的硕士学科,以及理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等。其中重点是国家重点学科、国防重点学科(含紧缺学科)、“211工程”三期拟建设学科等。
《通知》要求,本次学科建设专题研讨及学科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由党政办、研究生院、发展计划处具体进行规划及安排,各学院院长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研讨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要以学科为单位,由各院系领导班子召集,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学科骨干教师参加。研讨内容应包括学科负责人主题发言、学科骨干教师讨论发言,及对本学科2007-2012年建设与发展规划思路的讨论等内容。学校研讨阶段11月底前完成。要以学院为单位,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学校领导、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各院系领导班子和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参加。研讨内容包括院长主题发言,各学科负责人补充发言,及学校领导、专家对学院总体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思路的讨论等。拥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学院除组织上述研讨外,需要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单独汇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思路,提前完成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经学校组织评审后,11月30日前报送教育部。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要形成各学科的学科2007-2012建设与发展规划,经学院专家组逐一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年底前组织校内外专家以学科为单位进行评审。
《通知》指出,本次学科建设专题研讨有5项主要内容:一是填写学科情况简表,总结学科建设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二是分析学科和研究方向在国际、国内同领域的情况,查找薄弱和不足;三是确定“十一五”期间学科建设的目标及工作思路;四是明确提高学科建设水平的具体措施;五是形成明确的2007-2012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学校将在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我校5年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本次学科建设专题研讨及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关系到我校未来5年学科建设的全局。学校要求各院系和有关机关部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