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日前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对深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坚定信念与创新意识,视野宽、基础厚、能力强、素质优的可靠顶用之才”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工作队伍。
《意见》详细规定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体制与机制,指出: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院系对辅导员实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各院系要设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学生工作,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
《意见》规定,专职本科生辅导员按师生比1:200配备,专职研究生辅导员按师生比1:400配备。辅导员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经院系申请,学校审批,统筹配备。各院系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配备专职辅导员的用人计划,报学校职能部门审核。
《意见》还对辅导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全局意识,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成为落实学生工作中心任务,推动学风建设的骨干力量。要积极贯彻落实我校学生工作指导思想,继承和发扬哈军工的优良传统,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行之有效的教育、规范化的管理、具体的指导以及全方位的服务,以学习为中心、以学风建设为主线、以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针对影响学生成长的主要因素,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一流的校园环境。要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协调班主任工作;紧密结合大学生实际需求,具体负责好大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与大学生成长、择业交友、健康生活有关的工作;紧密结合形势与政策,参与处理好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紧密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变化,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理论和方法,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意见》还对辅导员队伍的培养与发展、晋级与待遇、管理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