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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 明确职责
学校大力推动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作者
李涛 霍萍
来源
工学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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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为广大教师、管理人员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与管理研究环境,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学校日前下发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我校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职责分工,对教改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经费管理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规定,校级和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包括省教育厅的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省规划办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等的申请、受理,统一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负责本单位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开展;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研究与实践工作。学校每年秋季学期组织评选校级教改项目,每年春季学期对开展研究一年后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每年年末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办法》加强和完善了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有利于有效地调动广大教师、管理人员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保证教改项目的顺利实施。

编辑:B_wanghuijun  审核: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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