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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8年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教职工医疗待遇大幅提升
作者
王晓红
来源
新闻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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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经校3届143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将于2018年起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医疗补助,教职工医疗待遇届时将大幅度提升。

公务员医疗补助在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学校将负担公务员医疗补助在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础上额外增缴的千万余元。我校教职工医保报销将实现门诊从无到有的跨越,教职工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医保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元以上的部分,将得到80%及以上的补助。同时,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比例和上限都有所提高,门诊特殊治疗报销比例更是由90%提高到了97.5%,将极大地缓解慢性病病人、癌症、肾移植等病人的经济和心理压力。住院时,公务员补助对医疗费用中的起付线、医保内自付部分都有较高比例的补助,这部分补助将是我校教职工参公后受益最大的一部分。另外,在结算方式上也更加简单,只需要通过医保卡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即可,解决了以往报销时效性差的问题,操作更为便捷。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学校领导聚焦教职工切身利益,回应教职工热切诉求的务实之举。结合黑龙江省基本医保政策,极大减轻了教职工的医疗负担,体现了学校党委全面关心教职工身体健康的人文情怀。目前,人力资源处正在积极落实党委常委会的决议,已经和省医疗保险局相关部门请示并对接相关业务,后续人力资源处将为教职工进行专场政策解读。

编辑:UX_jiatiantian  审核: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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