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阳光论坛迎邀请了两名特殊客人日本毒气索赔事件中方律师罗丽娟女士及受害者李臣为大学生们讲述几年来的诉讼经历。
李臣,1974年事件受害者之一,向同学们讲述了毒气弹对自己及其他受害者的伤害及在日本诉讼过程中的一些经历,包括日本民众的支持和日本首相的逃避与冷漠。据李臣介绍,在整个事件中,罗丽娟女士个人出资达到了40万元之多。
罗丽娟,黑龙江北辰律师事务所中方律师之一,介绍了自己参与案件的过程,既辛酸,也有诉讼成功之后的喜悦。
与会同学建议罗女士扩大宣传、建立基金会,还有的要求加入罗女士的事业、担当罗女士助手。罗女士表示她非常高兴能得到这么多同学的支持。
1974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3人在河里作业时受到毒气弹泄漏液体伤害,其中1人于1991年7月死亡,两人留下后遗症。1982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工地4人受到挖出的芥子气毒气伤害,留下残疾。1995年,黑龙江省双城市道路工地上2人因臭弹爆炸死亡,1人留下残疾。1996年12月,13名受害的中国公民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此案于2003年9月29日全面胜诉,日本向原告作出总额为1.9亿日元的赔偿。2003年10月以首相小泉为首的日本政府提出上诉,二审将于2006年4月21日在日本东京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