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院基层组织结构调整方案4月21日经学院基层学术组织改革会议讨论通过。
学院院长李柏洲向全院老师解读了改革方案。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公开表决。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主要方面——
指导思想——近期目标:建设研教型学院,长期目标:建设研究型学院;进一步区别开经济学与管理学两大门类,使两大门类都能得到长足发展;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使教师的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相得益彰,从事的教学工作与研究方向趋于一致。
调整原则——充分考虑教学科研工作的连续性,考虑原有的基础和学科特点,考虑现有的人才结构和专业设置,在结构调整过程中把握适度,不引起大的震动;在人员配置过程中,采取自主选择和行政分配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尊重个人意愿和个人特长,同时考虑各系教师队伍结构的合理性;教师近三年的业绩成果应基本上决定着本人的去向;学院行政与直属机构原则上保持稳定,队伍规模要有所扩大,结构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要进一步提高。
组织机构——按照一级学科设系。在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的基础上组建应用经济学系,目的是整合相应资源,将相应学科、专业做大做强。各系将在学科建设、硕士生招生、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课程安排等方面享有较大自主权;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一般只在管理工程系和工商管理系的教师中遴选。为了经济学门类的发展和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将在应用经济学系和公共管理系的拥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中选拔若干名学科带头人,享受博士生导师待遇;
成立管理科学研究中心,下设若干研究所(或研究室),研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申报、评奖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室之间的分工、协调工作。研究所(或研究室)属科研机构,每个研究室至少要由3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其中1名必须为博士生导师),并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相应的科研经费,除特殊情况,学院不对研究所(或研究室)予以经费支持。原则上55岁以上的教授不能担任研究室主任或研究所所长。研究所(研究室)的成立条件按院科字(2005)04号文件执行;
条件成熟后将成立经济科学研究中心;
研究所人员原则上隶属于相应的系,由系负责对其进行行政管理,研究所不具有行政职能;
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职称评审标准,岗位设定标准、聘任程序等制度,并对直属机关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在基层组织调整之后,各系的教学任务(主要是课程)要进行重新确认,明确边界,原则上经济学门类和管理学门类的教学任务要严格区分,同门类不同学科、专业之间的教学任务要适当区分;硕士生导师原则上在所在系的专业上指导研究生。
据悉,近期学院还将组织集中讨论,形成绝大多数教职工满意的最后方案;进行系(教研室)调整;组建研究中心;建立健全学术学位委员会和岗位聘任与考核委员会。预计在五·一前完成此次基层学术组织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