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准备,我校教师课堂授课评价体系基本形成,近日将正式启动实施。学校将结合新一轮分配制度改革,大幅度扩大奖励范围,增加奖励额度,进一步调动任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增强教师教学质量意识。
新的评价体系强调以学生评教为基础,以二级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评教为主体,以督导委、教指委专家评价为监督和保障。学生评教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同时也增强学生自身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院系评教由各院系依据学校的总体要求,自行制订并实施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方法,评价教师的综合教学效果,同时,机关职能部门也要参与评教工作,给予授课教师必要的评价。专家评教主要由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旨在保证评教工作的公平、公正,两委专家评教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授课情况进行听课和评价,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价。学校将综合学生、院系与机关职能部门、专家等三部分评价数据,确定每名授课教师的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年终考核、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两周来,学校多次召开教指委、督导委两委专家工作会议,对教师课堂授课评价办法及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讨论,认真听取了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的建议和意见。
副校长杨德森在19日召开的两委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激发教学第一线教师对教学工作的热爱与热情,切实促进和推动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我校精英教育体系的实施。他强调,本次教师课堂授课评价工作及评价办法、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教学资源的积极作用,各院系二级办学实体作为教学管理方面的主体,要充分发挥有效作用,进一步支持、关心教学工作,积极制定好各院系的评教方案;学校教务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引导工作,确保评教工作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