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的重要讲话精神,保障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有序推进,扎实推进自评自建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营造优良的教育教学质量文化,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哈工程校发〔2023〕105号)工作安排,现组织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预评估工作(以下简称“预评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7月15日-7月26日
二、评估内容及流程
预评估分为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两个阶段,各单位重点开展自评报告评估,课堂评价(教学资源云平台课程回放),各类教学档案检查,学院领导访谈、师生座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座谈以及考察地点走访等。
(一)线上评估阶段
时间安排:
1.7月12日前,各单位召开预评估工作会议,制定预评估工作方案。
2.7月14日前,成立预评估专家组,并报送名单至本科生院质量评估中心。其中专家组包含3名参加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校外专家(学院邀请)、2名学校选派专家,专家组秘书由教务办公室主任担任。
3.7月15日—20日开展线上评估。
预评估专家:
(1)评阅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2)调阅5门课程回放(学校分配教学资源云平台账号);调阅10门课程试卷(每门课程5份学生试卷);调阅5本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调阅5份实验、实习等实践类教学材料;调阅2个专业培养方案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3)开展在校生、教师、毕业生、用人单位座谈,书记、院长等学院领导访谈。
(二)入校评估阶段
时间安排:
1.7月20—26日,教学科研单位邀请专家组(与线上评估一致),针对线上评估阶段存疑事项开展入校评估。入校评估时间不超过1天。
预评估专家:
(1)听取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汇报,走访考察地点;
(2)存疑事项考察;
(3)反馈意见。
2.7月28日前,各单位评估工作小组整理预评估专家意见,形成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预评估工作是审核评估前的一次重要演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预评估的安排部署,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重点提炼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成果总结工作,建设完善具有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成果考察点。
2.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工参与评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准把握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估程序等内容,确保预评估工作有的放矢、凸显实效。各单位审核评估工作小组要针对本单位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分别开展审核评估专题培训,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3.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前谋划,周密部署,责任到人。全院上下一盘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4.材料提交,准确及时。各单位7月14日前完成学院预评方案、预评专家组名单,7月28日前完成学院预评估问题清单整理,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本科生院质量评估中心。
联系人:郭涛,电话:82518883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