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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 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学校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
作者
刘涛
来源
人力资源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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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与水平,按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并梳理出《哈尔滨工程大学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十个“不得”、一个“严禁”等事项清理清单》,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作为学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学校教育评价的指挥棒,《工作方案》要求全校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以服务国家国防重大战略、对接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为主线,带动学校各项事业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坚持立德树人、问题导向、目标牵引、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

《工作方案》梳理出《哈尔滨工程大学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共包括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全面深入学习,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改进校内评价指标,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树立学生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改革用人评价的4方面17项具体任务。

《工作方案》梳理出《哈尔滨工程大学十个“不得”、一“严禁”事项清理清单》,其中包括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限制性条件,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高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十个“不得”、一“严禁”事项清理清单》,学校调整优化《哈尔滨工程大学学院人才培养综合评价方案》;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基本条件》;废止《哈尔滨工程大学引进人才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出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停止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单位绩效评价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才引培工作奖励办法》。

编辑:赵琳琳  审核: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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