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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市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新闻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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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9个行政区内的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辖9个行政区内的道路,全天24小时对载客汽车(含新能源号牌车辆)实施按日期尾号通行措施,即:2月5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5或0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6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6或1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7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7或2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8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8或3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9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9或4的载客汽车通行;依次顺延。

二、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生活生产保障的车辆,可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

三、因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就医的,允许临时通行。

四、公交车、出租车、载货汽车、殡葬服务车、特种车辆及执法车辆,可正常通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5日零时起实施,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告知。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编辑:胡莹洁  审核:胡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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