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激励我校博士生发表高档次学术论文,研究生院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校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和学位论文评阅方式进行了改革,《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本月开始试行。
此次改革中,博士生学位论文由学校全部组织双盲评阅方式改为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成果而采取不同的评审方式,博士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将简化双盲评审的程序。《规定》将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分为3种方式:A类评审方式由导师组织评阅,B类评审方式由学校和导师共同组织评阅,C类评审方式中由学校组织进行双盲评阅。A类评审方式中,理学、工学门类博士生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且累计影响因子≥2.0(理学博士、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学科≥3.0),法学、管理学门类被SSCI、SCI期刊收录1篇学术论文就可以申请答辩,不再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由学院和导师组织评审。
近3年,学校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制度改革,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切实提高了博士学位论文质量。3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97次全体会议中,申请博士学位的80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人均发表学术论文5篇,人均被SCI、EI、ISTP、CSSCI收录1.8篇,为实现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的指标要求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和学位论文评阅方式的改革将充分调动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积极性,对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及学科学术水平和声誉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