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推动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学校14日、15日、17日召开了为期三天的教学质量评价研讨会。
校党委书记谷焕民,校长刘志刚出席研讨会,副校长杨德森主持研讨会。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各院系院长(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质量评估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德森在会上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实施背景、目的和思路做了简要总结。他指出,近年来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教师总量等方面发生一系列变化,亟待建立适应学校目前教学发展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我校按照“教学为本,质量优先,机制评建,凝心聚力”的工作思路,建立充分体现大学育人本质、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符合学校实际、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质量评价常态机制势在必行。学校2010年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实施,较大程度上调动了教师和院系二级办学实体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和院系从事教学工作的热情,进一步巩固、加强了院系作为教学主体的作用。为了使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客观、有效,进一步使广大教师倾心教学,学校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推进、实施好这项工作。
理学院教师贾念念在会上对“2010年教师课堂授课评价体系”中运用数学模型处理评价数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教学质量评估办主任王秦辉在会上简要介绍了2010年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前一阶段学校对各个学院的调研情况。

刘志刚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利于加强教学的主体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长期坚持下去。学校相关部门和各教学院系,要对去年工作情况和经验予以认真总结,深入研讨今年工作的思路,制定好下一轮的工作方案。他强调,大学的核心使命是人才培养,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的奖惩机制,按照“人尽其才、发挥优势、各得其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走上讲台、倾心教学、安于教学的积极性。他指出,要进一步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院系作为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主体,要进一步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实际的评价标准和体系,进一步发挥好“两委”的监督保障作用,建立起充分的沟通会商机制。

谷焕民在会上讲话。他指出,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高校的中心工作。对教学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价,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近年来,随着教学改革的逐渐深入,学校深刻认识到教学质量评价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保障。2010年,学校在教学质量评价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实现了全方位、全口径的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原则是符合教学规律和我校实际教学情况的,方向和思路是正确的,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让广大教师关注教学、倾心教学的良好效果。
针对下一阶段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谷焕民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毫不动摇地将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沿着既定目标开展下去,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操作程序;二是要不断注意总结积累,逐渐调整完善,尽快建立起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合理;三是要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确保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透明、规范、合理、公正;四是要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做好做实,着眼长远、脚踏实地地深入开展下去。

研讨会期间,与会人员针对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及体系进行了认真研讨,对于进一步推进和促进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达成了共识,为进一步启动和实施好2011年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