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为研究型大学转型升级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日前出台。
《规划》明确了我校未来5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校三次党代会确立的未来五年学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以师生需求为导向,以大学制度建设为主线,以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为主要途径,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为目标,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与学校服务领域特点和师生员工需求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实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规划》确定了我校未来5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适应研究型大学转型升级的基本目标,适应学校发展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现实需求,通过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思想,将依法治校贯穿于办学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增强全校师生员工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由增强法律意识向不断提升法治能力转变;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促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实现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和由法治宣传教育向深化法治实践转变,全面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能力和水平。
《规划》提出了我校未来5年法制宣传教育的10项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学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学生中“入脑、入心”;
三是重点学习宣传与高等教育和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国防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依法育人;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与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合同意识、专利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纳税意识,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养;五是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七是继续深化法治教育、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坚持“第一课堂”与网络普法“在线课堂”相结合,“第一课堂”与大学生法治实践“第二课堂”相结合,法治教育、法治实践与舆论宣传相结合,强化网络普法品牌特色,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八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九是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校上下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十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实践。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管理,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能力和水平。
《规划》要求,全校师生员工要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参与学校管理,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学校各项事务的意识和能力。全校教职工要主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管理的能力。全体大学生要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切实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切实维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第五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011年,学校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是部属和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全国共有我校和南京大学等12所高校获得此项称号。这是学校继“一五”普法、“三五”普法、“四五”普法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第四次获得全国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