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15日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校长刘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2011年是学校的“安全隐患治理年”,必须从每一个细节上下功夫,确保杜绝重大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切实做好2011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高晚欣、校长助理董国强出席会议。学校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董国强在会上介绍了2011年上半年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实验室安全和学生实践活动安全会议精神。
会议总结了2010年学校的安全工作,并讨论通过了2011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要点明确了全年安全工作要着重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人员;三是要切实落实各院系及独立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涵盖学校、院系、实验室和课题组等各级管理机构及教学、科研等工作;四是要投入安全专项资金,解决安全问题整改安全隐患,提升学校安全状态;五是要严格落实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加强外来人员和外出人员的管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六是要推行校园安全巡查制度,将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七是要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警觉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会议讨论通过了学校2010年安全工作表彰决定:授予船舶学院等8个单位“安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史长权等44人“安全先进个人”称号。

刘志刚最后讲话强调,全校上下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整改工作;要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注意,注意加强安全管理,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