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学校现有人员如何向5类教师岗位过渡?
2013年教师岗位分类聘用工作实行“先入轨,后晋升”。
所谓“先入轨”,就是通过教师个人申报和学院(系)统筹安排,保证所有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现职务等级分别入轨到5类教师岗位,学校授权院(系)同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已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聘用科研为主型岗位后可保留原职务名称。
所谓“后晋升”,是指教师同级入轨到5类岗位后,在同类岗位通道中申请聘用高一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高一级岗位时要满足学校、学院(系)制定的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
延聘和不满1个聘期即将退休的教师不参加本次教师岗位分类聘用,按原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进行聘用,直至退休。
12.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后,新进人员怎样聘用?
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后,学校教师队伍的引进或补充以不同类别岗位空缺情况为依据。
教学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型岗位因教师退休或调出等原因导致空缺时,学院(系)可提前引进或补充教师。提前进校的教师按试聘期进行管理(试聘期一般不超过1年),院(系)要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并通过助课等方式加强其教学能力培养,保证过“教学关”。试聘期的岗位业绩津贴由学校参照同类岗位等级核拨,由院(系)考核发放。新进教师如果是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先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考核合格后聘用到教师岗位。
聘用在专职科研岗位上的优秀人才将作为各类型岗位补充教师的来源之一。
13. 教师在不同类别岗位之间如何转岗?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后,尽管对不同类别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要求都有相应侧重,不同类别教师的成长通道相对固定,但是教师的岗位类别并不是“一聘定终身”。各类教师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结束后,续聘人员可申请岗位类别调整,即转岗其他类别岗位。
即使是在聘期内,特殊情况下,由受聘人员提出申请并经学院(系)同意,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核同意后,也可聘用其他类别岗位,聘用后按照新聘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这种聘期内调整岗位类别的情况原则上在年初进行。
所有申请岗位调整的人员必须符合拟聘岗位的聘用条件,否则只能低聘下一级岗位。
聘用在基础研究岗位上的教师,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可继续应聘“基础研究岗位”,不符合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可转聘其他类型教师岗位。聘期考核合格,不再续聘基础研究岗位的教师,如所在学院(系)没有空缺的同级岗位,暂时占用学校机动岗位数,聘用其他同级岗位。
聘用学生思政教师岗位者,转岗到行政管理岗位时,原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保留,岗位数不再计入学生思政教师高级岗位数量。聘用到其他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时,按照所聘岗位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等进行管理。
14. 基础研究岗位如何设置和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通道中,设置了基础研究岗位和专职科研岗位。
基础研究岗位设置的目的是完善青年教师成长通道,支持青年教师倾心基础研究。学校在《教师岗位核算办法》和《实验教学中心岗位核算办法》所核算的教师岗位数之外,在部分重点建设的基层单位增量设置基础研究岗位,此外,学院(系)还可以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内设置1~2个基础研究岗位,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实施。所设岗位如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占用学校给学院(系)核定的高级岗位额度。学校承担基础研究岗位的工资和岗位业绩津贴。基础研究岗位的聘期原则上为3年,聘期结束后可继续应聘“基础研究岗位”,不符合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15. 专职科研岗位如何设置和聘用?
专职科研岗位是为了满足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大规模增长以后对科研人才的需求,在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之外设立的、采取合同制方式聘用、不承担教学任务、专门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大型设备(设施)管理等工作的岗位。
所承担的科研项目预算中人员经费充足的基层学术组织,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岗位设置申请,学校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组织招聘。专职科研岗位主要以合同制方式从校外人员中招聘。岗位聘期原则上以科研项目计划完成期限为最长聘用期限,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
专职科研人员实行月薪制, 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工资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聘用人员的学历条件等,参考市场同类岗位待遇,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专职科研人员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经用人单位及学校批准可以参加校内其他事业编制岗位的竞聘。符合条件并应聘成功者,按新岗位兑现工资及待遇。
为加强各类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学校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分别设置专职科研岗位基础数为2个和1个,可设为项目技术岗位,或项目技能岗位,或项目秘书岗位,学校对上岗人员的工资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依据所聘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
16. 各类岗位如何考核?
学校授权学院(系)同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学院(系)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惩、年度岗位业绩津贴发放的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对聘用到二、三级岗位的教师、进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教师,采用中期评估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学院(系)以学科(专业)及其方向团队为基本单元设置岗位,明确团队建设目标,实行团队考核。
17.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后,院(系)岗位业绩津贴如何核算?
在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学校继续实施岗位业绩津贴制度和各类单项奖励制度。
学校以核定的教师岗位数量和岗位业绩津贴标准为依据,核算院(系)年度岗位业绩津贴。
对于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全面完成年度基本工作任务的,学校全额核拨院(系)年度岗位业绩津贴,否则依具体情况核减;对于超额完成年度基本工作任务的,学校依据超额部分核拨年度增量津贴;对于优质完成年度基本工作任务的,学校以教学奖励、实验教学奖励、科研奖励等形式颁发年度奖金,各单项奖励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将对年度岗位业绩津贴、年度增量津贴和年度奖金进行总量控制,并优化三者之间的比例。
18. 对各类型教师岗位的岗位业绩津贴发放有什么具体规定?
学校要求各院(系)保证课堂教学等人才培养工作在岗位业绩津贴分配中的重要地位。
对于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约定的教学工作量并考核合格的,应保证获得不低于80%的标准岗位业绩津贴;对于教学科研型岗位,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约定的教学工作量并考核合格的,应保证获得不低于30%的标准岗位业绩津贴;其余部分主要考核上述岗位职责约定的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工作完成情况。
对于科研为主型岗位,教师的岗位业绩津贴以自筹为主,以其承担的科研项目为依据,根据学校有关立项奖励办法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学院(系)根据其承担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核发相应的业绩津贴。学校近期将出台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届时各单位可以此为依据。
19. 对学院(系)具体落实有哪些要求?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师资队伍转型升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突破口,各学院(系)应高度重视,开动脑筋、实事求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推进、落实本学院(系)教师岗位分类聘用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文件的主要精神,全面理解文件内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部署。二是积极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院(系)“十二五”期间建设任务,研究制定符合本学院(系)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学校将于4月份开始对各单位的实施办法组织评审。具体的实施原则是:学校统筹、院系自主;成熟一个、评审一个;通过一个,实施一个;先入轨,后晋升;先实施的单位先兑现新的岗位业绩津贴分配包。
20. 各学院(系)在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时应主要考虑哪些方面?
各单位在制定实施办法时,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岗位设置。根据学校核定的教师岗位数(包括基础研究岗位数),结合学院(系)“十二五”建设规划与教师队伍现状,参考上一聘期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确定本单位5类教师岗位的具体数量、结构比例。
岗位职责。根据《关于教师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校字〔2012〕39号文件附件1)校字〔2012〕43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实验教学中心人员岗位管理办法》(校字〔2012〕43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字〔2012〕44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12〕41号),综合考虑院(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任务,制定各类别、各等级岗位的职责。具体包括:各类别教师岗位年均授课学时数、发表论文、出版教材(专著) 、做学术报告、参加科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科学研究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和科研经费到款额等具体数量、排名和级别要求。
聘用条件。根据《教学科研型教授、副教授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科研为主型研究员、副研究员岗位聘用基本条件》(校字〔2012〕号39文件附件3和附件4)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基础研究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校人字〔2012〕40号文件),结合学院制定学科规划时的参照系单位的聘用条件,制定本学院(系)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和基础研究岗位的聘用条件。
岗位业绩津贴分配方案。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校字〔2012〕39号文件),结合院(系)实际,制定本院(系)各类别、各等级岗位津贴分配方案(学校将在上半年出台新的岗位业绩津贴分配办法)。
组织保障。明确学院(系)教授会负责人和成员;明确学院(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小组组长及成员。
教师入轨。组织现有教师入轨到各类岗位,确定各类岗位的入轨人数、各层级等级人数,签订相应的岗位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岗位业绩津贴。
岗位晋升聘用。根据各类岗位的空缺情况,组织岗位晋升聘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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