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日下午,学校第四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第十二次会议在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审议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工公寓管理办法》和《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两项议题。
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主席、校党委书记谷焕民主持会议。校党委副书记高晚欣、校长助理赵士刚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就议题积极讨论、各抒己见,认真履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职责。

谷焕民充分肯定了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审阅各项议题认真负责的态度。他表示,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受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承担了闭会期间的各项职能,参与了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并要求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对于教职工诉求要深入调查、研究,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出各成员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