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日前,《哈尔滨工程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并实施。
《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修订而成。《办法》对校级公文的处理流程作了进一步明确,从工作程序上强化拟稿单位公文处理的责任意识,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严肃性,对公文拟制、送审、会签、初核、复核、重印加印、发文立户等环节提出进一步要求,对发文机关代字、各单位中英文名称进行了调整规范,更具有规范性和约束性,更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
校级公文处理工作是依法治校,开展校务活动,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工具,《办法》对机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相关培训工作将陆续开展。
链接: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