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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天地】特刊: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
作者
佚名
来源
党政办、政研室、新闻中心
点击数
1934
更新时间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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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学校党委日前下发通知,启动我校教育事业综合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服务中心启智集思,党委宣传部特别开设【综改天地】栏目,定期推荐教育界知名专家、学者的见解思考以及重点高校的前沿探索,以供我校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学习和借鉴。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综合改革思路》中所列六方面改革任务,本期推荐综合改革特刊——关于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的政策动向、经验做法,以供参考。

第六部分 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

浙江大学全力推进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建设

浙江大学“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师生”,全力推进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建设。大厅2013年2月正式成立运行,办公占地面积400多平方米,现有14个直接面向师生的服务部门入驻,可集中办理事项304项(其中面向学生的有175项)。一是围绕师生需求,找准整改方向。针对“部分职能部门审批流程长、制度不健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佳,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办法不多”等问题,全面清查全校审批、服务事项,对其中109项提出简政放权的具体要求,并限期要求职能部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结合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协调14个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让师生“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实施大厅集中办理、试点跨部门联合办理、推广智能化办理。三是依托建章立制,强化服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实行办事公开、推行规范办理,实施“六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联办事项联审办理制、补办事项一次告知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和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四是体现师生满意,提升机关形象。通过发挥大厅窗口效应,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树立为民务实的机关形象。设立满意度评价、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引进社会服务。

天津大学综合服务大厅的建设目标及建设方案确定

天津大学确定综合服务大厅的建设目标及建设方案。建设目标:管理与服务相对分离,方便师生办事。部门职能与服务流程梳理优化,把师生需解决的事情集中在大厅办理,将服务性部分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分离。围绕师生需求,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多部门联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能在网上办的,不在网下办”为原则,物理大厅和网上大厅同时建设、双向融合,推动简政放权、电子印信建设、管理流程再造、数字化智能云办公,实现合署办公、优化服务。建设方案:集中式受理,协同化办理。大厅建筑面积920平方米,设咨询引导台与取号处、等候与自助服务区、业务办理区等,各功能区合理布局,引导信息清晰醒目、服务环境温馨舒适。学校各部门涉及师生办事需求的各项审批、许可、核准类服务事项,都集中在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确定11个部门进驻,设立服务窗口40余个,130余件服务事项首批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持续推进,网上网下双向融合,综合服务大厅将更加智能、高效、便捷。

浙江大学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加强教授治学实践探索

一是建立健全学校及学部、院系学术委员会,形成系统完整、层次分明的学术管理体系。新一届学校学术委员会,由35位来自各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现任校领导不再参加学术委员会。二是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为学校学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意见。校学术委员会积极行使学术权力,在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985工程”建设和“2011计划”等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以及院系设置与调整等学校学术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承担学校委托的学术咨询事项,提出明确意见。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学校学科建设分析会,听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本科生教育、学科建设、科研工作报告和学部及部分院系的学科发展分析报告,对学校学科建设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为学校进一步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开展校学术年会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组织开展以年度十大学术进展评选、学术年会高端专家报告会、《学术年报》编印为主要内容的浙江大学学术年会系列活动,开展“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年度十大学术进展入围奖”以及“最佳关注奖”投票活动,展示学校学术水平和研究实力,促进全校师生关注学术、了解学术、接近学术。

吉林大学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学校学术发展

探索学术和行政权力适度分离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允许部分具有领导职务的教师进入各级学术委员会,严格限定代表“行政权力”的“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人数不得多于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1/4,代表“学术权力”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得少于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1/2,使“话语权”向代表“学术权力”的“专任教师”倾斜,保证学术权力正确、有效地发挥作用。在校学术委员会的席位构成中,设立“当然委员席位”,规定“当然委员席位委员由校长和分管教学、科研、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把学校在学术上的目标、规划和理想,与教授的目标、理想及期望有机结合起来,使学术权力在行政权力的保障下有效发挥作用。明确各专门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的关系,各专门委员会要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详细规定学术委员会职责权限,突出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学术事务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制定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随时就相关学术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切实提高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前期提要】综改特刊: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机制改革

综改特刊:人事制度改革与基层学术组织建设

综改特刊:学科专业体系建设

【本期策划】:党政办、政研室、新闻中心

【本期编辑】:万建、李荣生、吕维忠、吴丹丹

编辑:coast  审核:co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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