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第3届86次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学校对部分机关职能、机构进行调整。
机关党委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校团委牵头负责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职能分别划归教务处(本科生)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统筹管理学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包括课程建设、实践平台、教师配备等相关工作,创业教育学院仍挂靠校团委。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的实验教学中心管理职能划归教务处,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管理有关工作。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挂靠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与发展计划处、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发展计划处负责的面向国家国防科工局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和初设阶段的工作职能划归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