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出台《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建设计划纲要(2019-2022)》(以下简称《纲要》)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生)院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学校两地办学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办学格局取得新拓展,创建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事业发展找到了出海口。
《纲要》分为青岛基地的定位、学校在青岛整体工作进展、青岛基地新形势下的发展契机、青岛基地总体建设思路、青岛基地主要建设内容、青岛基地重点建设任务等六个部分。
《纲要》明确了青岛基地的四个功能定位,即服务若干学科长期海洋观测和建设永久科研设施的需要,成为海上试验的重要基地;发挥经济环境和地理优势,成为学校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满足国际合作办学的特殊需求,成为学校与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办学的重要基地;与涉海单位深度融合,成为学校船海及相关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基地。总体建设思路为坚持“以增量带存量、以存量促增量”的核心原则,以“海洋强国+融合技术”为中心脉络,重点推进“1441”行动方案,即“一个发展目标、四个功能定位、四大重点工程、十项行动任务”。建设目标为深度对接海洋强国、融合技术发展战略,发挥“三海一核”特色战略前哨作用,将青岛基地打造成为学校特色办学的出海口、新兴学科的增长点、综合改革的试验田、融合技术的创新区。推进“四大重点工程(1+3)”建设,支撑青岛基地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的实现。重点推进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科教区、无人装备及系统近浅海国家试验场、航母潜艇装备技术保障基地、国际海洋无人装备产业集群的“四大重点工程”建设。
为做好《纲要》的组织实施,学校对各单位提出五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纲要的目标任务和部署,深入学习纲要的基本内容和核心原则,营造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将推进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建设和实施学校“双一流”建设各项任务密切结合起来,发挥青岛创新发展基地“三海一核”特色战略前哨作用,将青岛基地打造为学校特色办学的出海口、新兴学科的增长点、综合改革的试验田、融合技术的创新区。三是各单位按照纲要行动任务职责分工,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拓展和论证,形成各专项工作方案。四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行动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举措,稳步推进任务进展。五是学校青岛创新发展基地、烟台研究(生)院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建设的整体推进、督办落实。各项行动任务的责任部门,具体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方案》分为烟台院区发展定位、“大海工”内涵和重点领域、发展“大海工”的强烈需求、烟台院区总体建设思路、烟台院区主要建设任务、烟台院区建设实施途径等六个部分。
《方案》明确了烟台院区的定位为科教融合的试验田,紧扣“大海工”定位,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资源,搭建高端试验平台,积极开展高水平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建设思路为突出“大海工”发展定位、明确“产教融合”发展路径、坚持“以增量带存量、以存量促增量”核心原则,构建“1-3-6-1”建设总体框架。即“1”个核心目标,建设“大海工”领域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端人才培养于一体的海工研究(生)院;“3”大发展方向,围绕大海工领域,布局近海工程装备技术、深远海工程装备技术、海洋资源与开发装备技术发展方向;“6”个研究中心,支撑大海工领域发展,聚焦深海资源开发、海上新能源、深远海渔业装备、海洋化工与新材料、海工装备与智能制造、智慧海洋,先期建设六大研究中心;1个平台,即建设海工装备技术与陆海试验服务平台。
为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学校对各单位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方案的目标任务和部署,深入学习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核心原则,营造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提高站位,解放思想,体系化思考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模式,连接全校资源,全方位跟进服务企业的产业全链条。三是学校青岛创新发展基地、烟台研究(生)院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烟台研究(生)院建设的整体推进、督办落实。各项行动任务的责任部门,具体协调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