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保证教学秩序,树立良好教风,经学校2019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6月18日,《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工作规程》正式出台。
《规程》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制定,从教师教学的主要职责、教师准入退出与发展、教学任务安排、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核、停调课管理、课堂教学纪律、考核奖励与处分等9个方面对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和强化。
《规程》强调,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老师是高校教师的第一身份,教书是高校教师的第一工作,上课是高校教师的第一责任。
《规程》按照学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提出的严格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管理,进一步弘扬学校治学严谨、组织严密、要求严格的教风的要求,强调教师应切实承担起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行为的教师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评。
《规程》明确要建立学校、学院和机关部门领导听课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每年听课不少于4次(至少包含1次思政课程),正处级干部每年听课不少于4次。学院应建立健全院领导、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专业建设责任人听课制度,将学生课堂秩序情况纳入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以听课、看课等形式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的监督与管理。辅导员、班主任坚持每周听课1次,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对无故缺课和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规程》进一步强化了教材选用的管理,明确教师应确保教材价值导向正确,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教育部推荐教材,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应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相近课程优先使用相关教材。
《规程》的出台实施,将对保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促进学校教学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切实保障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