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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高岩讲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
作者
唐晓伟
摄影
王一勇
来源
新闻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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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11月10日,校党委书记高岩在前期深入开展学习、扎实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主楼八楼大会议室以《关于我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几点思考》为题,讲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

高岩强调,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委领导”不是党委书记个人领导,而是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二级学院党委、党支部构成的党组织体系;“校长负责”不是校长个人负责,而是以校长为首的校行政领导班子、二级学院、各基层组织构成的行政体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政体系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互作用,紧密关联的两个体系的大集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大学制度的最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能否坚持好,关系到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关系到学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能否履行到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仅常委班子要执行好,学校所有班子、所有干部都要执行好,要把这一根本领导制度融入“血液”、深入“骨髓”,真正地落细落小、落地见效。

高岩从高校领导体制的变迁与沿革、党委和校长的职责事权及相互关系、如何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好、用团结来维护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关于我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考。

高岩首先回顾了高校领导体制在70年间经历的探索和初建阶段、经受冲击和阻碍阶段、在改革中深化探索和实践阶段和基本形成和不断完善阶段等四个阶段,以及在70年中经历的7次变化和6种模式的变迁与沿革。特别提出,近30年“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我国高校领导体制基本形成。30年的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高岩带领大家理清了党委与校长的职责定位、事权划分及相互关系。指出党委与校长的关系,二级党委与院长的关系,基层党支部与基层组织的关系,要定位清晰、工作关联,“分工不分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者割裂不开也不能割裂,绝不能用非此即彼、“0和1”的视角来看待二者的关系。

高岩指出,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好,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既要提高认识,更要重视实践环节。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解的深度、拿捏的程度,都影响着执行效果。一要做到政治过硬,从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提高政治能力的高度认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要方法得当,既有分工,又合作好;既要会上议,也要会下商;既要自己思,也要换位想;既要看大势,又要抓具体;既要讲原则,又要会灵活;既会提问题,也要解难题;既要有主见,又要听意见;既要善传承,也要会创新;既要站位高,也要落点实。三要程序严密,做到科学决策,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专业咨询,持续跟踪检验;做到民主决策,广泛征求意见,积极采纳回应,严格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有法必依,严把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

高岩要求,全校要用团结来维护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统一体来看待,以效果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相互信任,相信彼此的人品、相信彼此的能力。要相互尊重,尊重彼此的个性、尊重彼此的意见、尊重彼此的工作。团结比什么都珍贵,比什么都重要,要在日常中多沟通、多交流,有问题多自我反省、多自我批评,在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勉励的环境里实现事业的进步与个人的成长。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但学校党委班子要落实好,而且学校所有班子、所有干部都要贯彻执行好,必须始终胸怀大局,始终把“小我”融入“大我”,鼓劲不泄劲,坚持弘扬正能量,汇聚起全校师生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各院(系)院长(主任)、书记,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录入:王一勇 责任编辑:唐晓伟

编辑:王一勇  审核:唐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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