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7月29日 正式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其中,《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并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哈尔滨工程大学副校长杨德森日前撰文,对《纲要》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现从4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中央高度重视规划纲要制定工作
制定纲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纲要制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纲要制定过程中,中央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教育要摆在重要位置,实现教育经费占GDP比例的4%标准。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1.主要过程
2008年8月,国务院成立了以温家宝总理为组长、刘延东国务委员为副组长、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刘延东国务委员为组长、14个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与此同时,组织了由5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的11个重大战略专题组和100多位各领域高层次专家组成的咨询组。在境内外先后召开座谈会、研讨会1800余次,参与人员35000余人次。纲要制定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1)调查研究阶段。一方面,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广泛调研。另一方面,问需于民。从2009年1月至2月,向全社会进行了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发表看法210多万条,同时形成500多万字调研报告。
(2)起草论证阶段。文本初稿形成后,反复听取修改意见,有660多个单位、1800余名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6100多条,框架、文本结构前后经过40多次大改。
(3)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群体十分广泛,直接收到意见建议2.79万条;从网络、媒体累计收集评论看法约249万条。
(4)审议完善阶段。中央组织会议专项审议规划纲要。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调领导的参与,加强劳动教育、自主权。
2.主要特点
参与人数多,动员广,政治局委员参与程度高。联合国、世行、两会,评价甚高,满意度达73%。
3.主要原则
优先发展教育,建立人力资源强国。
二、规划纲要中涉及高校的主要内容
规划纲要主要涉及十个热点问题,其中有6个与高校有关,这里简要介绍。
1.教育投资问题。1990年提出达到GDP4%的目标,2008年达到3.3%,2009达到年3.64%,2010将实现4%的目标。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问题。这一问题十分复杂,要有所突破。
3.高考改革问题。尽量避免一考定终身,强调考试公平,解决加分不均、高校无自主权等问题。坚持高考改革,国家将成立国家考试委员会研究考试改革等等。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问题。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10年前为24.2%,世界平均为25%,中等发达国家46%)。目前入学人口1.25亿,2020年将新增入学人口2%。1985年后,增加部分主要是高职、成人、中外合作办学、民办、研究生专业学位等。
5.办学自主权问题。在规划纲要中包括在体制改革中很多处提到要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这也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6.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规划纲要已于 7月29日 正式向全社会发布,在4天时间里,国家政府网站共搜集到网友留言140余条,共总结出网友问题或建议117个,其中涉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建议最多,达38个。
三、中央领导审议纲要的具体指示
两个月内,中央领导分组召开四个会议。中央领导要求规划纲要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强调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中国特色、中国实际,走自己的路,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科学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强调高等教育不要大而全,特色、一流很有必要,改革要更加符合教育规律,从严治校、从严管理,引入与退出相结合。同时,要求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中央领导指出,规划纲要必须实现三个认同,即中央、百姓、社会各界都认同。制定只是第一步,贯彻落实才是重点。教育部今后将按照以下4点落实纲要:第一,过去无论怎么样,现在要统一起来;第二,过去没有做的工作,现在要做,而且必须做好;第三,无论以前的工作还是现在的工作,都要统一到纲要上来;第四,规划纲要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强化进度。
改革开放后,国家开过三个教育工作会议,但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还是第一次。胡总书记、温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在规划纲要会议上都做了重要讲话。每个省也都有三位重要领导参加会议。大会后还召开了小会和座谈会,教育部的司长和局长都在会上作了发言。
四、落实规划纲要,做好近期教学工作
规划纲要提出的五个工作方针之一就是提高质量。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一)本科教学工作
1.进一步完善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
一是认真总结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对课程体系进行合理微调,使课程之间衔接更加紧密、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二是关注新版培养方案课程具体教学过程,通过继续推动课程建设等项工作,保证新版培养方案的设计理念得到充分落实、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广大学生真正受益;三是按照新版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和修订相关教学管理文件,使教学要求、教学过程和管理环节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四是实施2009级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2.全面细化陈赓实验班的管理
一是做好2008级陈赓班学生转入专业学习后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院系做好专业学习指导等项工作;二是结合2009级大类培养专业调整,做好2009级陈赓班学生的专业选择工作;三是在2010级陈赓班中,继续强化基础课程,锻炼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同时在全校范围内首次试行完全学分制培养模式,采取自由选课制、导师制等多种改革措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学校为其配备导师,采取弹性学制、不进行留降级清理、学生不限定学习专业、按照学习内容确定毕业专业等项措施。
3.积极探索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
全面推进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探索具有“卓越工程师”素质的创新工程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有效途径,以“3+1+1+ 1” 为基本模式框架,通过学校与行业企业、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密切合作,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结合校“三海一核”领域主体学科的办学实践,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构建“三海一核”领域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平台,实现本科生创新工程人才培养体系。
(二)研究生教育工作
1.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1)学位论文质量纳入院系人才培养工作考核内容,与院系绩效考核和津贴挂钩。
(2)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学位论文导师与研究生同奖励、同惩处。
(3)探索分类学位论文答辩受理标准(毕业标准)。
(4)按学科不同,修订博士生按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与质量,进行不同的A、B类评审办法。
(5)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严肃处理学术论文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现象。
(6)结合学校2008-2012年学科发展规划,启动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基金,与学科建设的投入与验收相结合,切实组织和落实好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基金。
(7)学校将实施“211三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国际交流项目”。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
(1)学校正申请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院校”。船舶与海洋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核科学与技术3个领域开始试点。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纳入研究生招生简章。
(3)加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免试推荐比例。
(4)完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合作单位、企业导师,加大青年教师到大企业、研究所进修工作,提升导师的工程实践经验。
(5)完善学科和学位点的布局,本次专业学位点的申报与学校的自主审核工作。
(6)进一步加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工作,对近几年工程硕士招生较少的领域,将暂停招生。
3.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1)推进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
(2)打破“导师终身制”,完善导师准入、退出机制,探索导师业绩考核与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制度。
(3)改革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以导师名义申请培养基金,需申请基金的导师获得基金后方有招生资格。
(4)做好学校、学院二级导师培训工作。
(5)探索进行“校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
(三)加大教育投资,政策上体现教学工作中心地位
为了使各单位更加重视教学,教师更加倾心教学,让更多优质资源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在新一轮分配制度改革中,加大对教学工作的支持力度。主要分两部分进行:
一是对院(系)的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考核,制订《哈尔滨工程大学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价指标体系》,选取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要指标,分别进行逐项考核。本科和研究生的指标体系,都是三个一级指标,十个左右的二级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考核,充分反映各院(系)的教学工作状态,并在年底的业绩津贴分配中予以体现。
二是加大对优秀任课教师的奖励力度,制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师课堂授课评价办法》。评价指标体系由学生评教、专家听课评价和院(系)评价三部分组成,各占一定的权重。评价分值在全校参评教师中排序位于前列、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学校希望通过扩大奖励范围,增加奖励额度,充分调动任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全面提高哈工程本科、研究生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