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表显示了我校近三年在15个省会城市、4个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的就业情况。其中的15个省会城市中不包括国家认定的以下十一个边远省区的省会:广西、云南、贵州、西藏、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和海南。在除去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其他就业毕业生中,2003年-2005年每年都有50%以上集中在这25个城市就业,就业集中程度相当高。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天津和武汉这8个城市,三年内平均有39%的毕业生集中在这8大城市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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