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的批复》(黑民管批[2017]195号),我校基金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并于2017年12月14日换发了新版《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颁布实施,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会,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获批慈善组织认定是黑龙江省民政厅、教育厅及社会各界对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为基金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募集和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与政府资助,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及“双一流”建设提供更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