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2日发出公告,对停水期间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做出安排。
一 停水期间学校自行组织水源,对我校供水区域进行供水。暂定每天三遍供水,具体时间为:早6:00—6:30,午12:00—12:30,晚18:00—18:30,努力确保师生员工正常生活秩序;二停水期间校区保持正常供暖;三 学生食堂每日三餐正常开餐,开餐期间食堂供应饮用开水;四 停水期间,学生浴池、游泳馆暂停开放。
学校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对市政停水期间对工作、学习和生活上造成的不便给予理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尽快将公告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停水期间,注意节约用水,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共同努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停水公告(哈政法字[2005]26号),自2005年11月22日晚20时左右,市区市政供水管网将临时停止供水,停水时间约为4天(恢复供水时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