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合理控制各项开支,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我校制定了新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本周发布执行,原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同时废止。
新的经费支出审批制度规定,学校各项经费支出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审批权限,分级审批、分级负责,各经费负责人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负责。教育事业经费负责人一般为学校领导或各单位负责人,科研经费负责人为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基建经费负责人为基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各项经费支出应严格按教育事业费预算、科研合同或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
新制度详细规定了不同性质各种额度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经费支出审批及报销的具体要求等事项。其中,工作人员差旅费的报销办法仍执行学校1996的规定,但新制度在乘飞机、出租车、地铁或公共汽车以及住宿费等方面作了一些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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