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9日召开了我校首例学生申诉听证会,受理03-415班学生陶李的成绩异议申诉。
这是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后我校受理的首例学生申诉。
按照相关规定,学校组成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机关代表、申诉学生所在院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其中学生代表两个席位包含1名学生干部代表、1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代表。
申诉人陶李本学期开学前一周的补考中,工程力学一科因答题纸不见,成绩被计为0分,这样他已累计6科不及格,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陶李对此持有不同意见,提出申诉。
申诉人宣读申诉申请书之后,由申诉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向学生本人、监考教师或有关机关代表进行询问。申诉委员会经认真细致商讨和分析后进行表决。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委员会最终决定维持原处理意见。
两名学生代表均对此次听证会表示满意,认为能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公正地作出表决;同时也指出今后我校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明确考试规则,对监考老师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