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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加强制度建设
作者
白云
来源
工学周报
点击数
1961
更新时间
200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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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校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一步,校党委本周连续出台了3个重要规定。

经校党委二届四次全会讨论通过,《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制度(试行)》本周发布实施。《制度》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时间、次数、报告人、审议过程、表决方式及表决特殊情况的处理、对委员询问和质询的答复、相关情况的报告和通报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加强了全委会对常委会领导和监督方面的制度和程序设计,界定了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也在本周出台实施。这个暂行办法是为了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的运行程序,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的。《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规范了议事决策机构、参与议事决策人员范围、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议事决策程序和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监督检查方式及责任追究等相关事宜。

本周还出台了《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试行)》。《办法》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对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表决方式、程序和回避等相关事宜做出了规定。

编辑:B_chenbinhua  审核:B_chenbi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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