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人事处大量的先期准备工作,我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精神进行的2006年工资改革工作本周全面启动。学校17日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人事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黑龙江省根据针据这些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人事处负责人就这一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解释,并就我校此次工资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国家此次工资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党委书记王树权在会上强调,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中央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校党委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把握好有关文件精神,要向群众解释清楚。此项工作涉及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扎实、平稳地把工作做好、做到位。
校长刘志刚在讲话中指出,每次工资调整,学校都是按照国家和省里制定的政策,筹集资金予以兑现,此次工资改革学校也将完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他强调,工资改革政策性强,各单位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
党委副书记高晚欣主持会议。他强调,此次工资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确定的时间节点,抓紧完成教职工个人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并于本月20前完成上报人事处。
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政策宣传解释以及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核对、汇总等工作应在本周内全部完成,学校总体方案上报省人事厅批准后立即实施,预计年底之前兑现改革后的新工资标准。新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