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明单位”与“文明单位标兵”评选结果日前揭晓,13个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标兵”,17个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
获得“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有: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水声工程学院、理学院、体训部、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校工会、离退休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
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有: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处、机关党委、校团委、人事处、外事处、发展计划处、基建处、档案馆。
此次“文明单位”与“文明单位标兵”评选,全校共有34家单位申报。两年来,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按照校党委的要求,领导班子廉政、勤政、务实、创新,大力推进“人才强校”等“四大战略”,积极落实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学校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专题教育过程中,尤其是在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和保密资质认证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作用,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学生管理和“三育人”工作,整体工作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
我校自2005年晋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以来,在“项目牵引、创新推动、中心跨越、全面升级”的文明创建工作方针指导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文明创建层次,拓展文明创建领域,扩大文明建设覆盖面,强化文明创建实效,为学校晋升国家级文明单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