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充分酝酿和反复讨论,院系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日前由学校党委下发文件,今年起启动实施。24日,学校召开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实施院系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动员。
开展院系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院系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使院系成为真正富有生机活力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发展及对外交流的主体,最终实现创建研究型大学的目标。
《办法》共分6章20条,包括指标体系与考评范围、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程序及办法、奖惩管理机制等内容。同时,按照重心下移、分权管理与责权利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重点突出、适用普遍、简单易行、定性与定量结合,定量考核评价为主的原则,制定了院系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由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5个一级指标构成,每个一级指标下设二、三级指标,部分指标为关键指标。指标确定以学校发展战略目标为前提,充分反映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和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分解战略目标、完善发展思路、细化工作要点,确保战略目标、总体思路和工作要点落实。同时,学校根据院系实际情况确定目标责任书,各院系对照目标责任书中各个分目标和子目标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分目标和绩效自评意见。考核结果将与院系津贴总额和院系领导津贴挂钩,对分目标取得突出成绩的院系还将给予奖励。
党委书记王树权在讲话中深入阐述了院系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王树权指出,实施院系绩效考核,是贯彻落实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创建研究型大学进程的重要举措,是学校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抓手,是与学校中长期奋斗目标相一致的;实施院系绩效考核,是贯彻落实科工委“一提三优”工程的重要举措;实施院系绩效考核,是推进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快速发展阶段提升管理水平的迫切需求,是与学校当前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目标相适应的。他强调,院系绩效考核关系到学校全局,关系到院系长远发展,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指标分解落实,措施配套到位。
校长刘志刚在部署动员会上就开展好院系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了4点意见:一是要注意分类指导,对不同的院系、不同的学科要根据其历史的积累、现有的条件和未来的潜力提出不同的要求;二是要注意纲举目张,各指标要抓好落实,院系要结合考核办法统筹考虑院系内部岗位和教师个人业绩的考核,有关部门要考虑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和机关相应的考核办法;三是要注意循序渐进,实施院系绩效考核是新生事物,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正确区分和准确把握阶段性与长期性目标,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使之逐渐合理化、规范化、普适化;四是要注意突出重点,抓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安全保密等若干根本性、关键性问题。
党委副书记高晚欣主持会议,并对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