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在明年4月至6月接受“211工程”“十五”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学校9日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由刘志刚校长主持,校领导杨德森、高晚欣、夏桂华,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张文平、张佩玲出席。
发展计划处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我校“211工程”“十五”建设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各有关单位、各子项目组要高度重视建设验收工作,成立专门的验收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落实到人;要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认真清理项目建设情况;对尚未执行的建设内容,要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完成时间节点,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二、各有关单位和各子项目组要对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实事求是地全面总结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建设资金的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基本成绩、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全面总结“九五”以来“211工程”建设的成效和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211工程”对本单位学科建设、整体发展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及对国家、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要按验收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完成所分派的具体工作任务。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人通报了各院系子项目执行情况,并对项目设备采购提出具体建议。
副校长夏桂华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校长刘志刚讲话指出,今年是我校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这次“211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直接影响到我校“十一五”计划的制定。他要求:发展计划处和资产处要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单位、各子项目组要积极配合,认真执行项目任务,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计划。抓紧完成建设计划的同时,要抓紧做好验收申请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我校应在2006年1月15日前向国防科工委、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交“十五”“211工程”国家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