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三次党代会各项准备工作的全面启动,参会代表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正式展开。
学校17日下发了《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及推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代表的选举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各单位按照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先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分党委、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人选,经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差额选出正式代表。
《通知》要求,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推荐酝酿名单,各分党委、党总支可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严格按两委委员条件和有关人员构成比例要求,做好推荐、提名工作。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26名,从学校工作需要出发,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比例:学校党政领导委员候选人占35%左右,党群机关委员候选人占15%左右,行政机关委员候选人占25%左右,基层院(系、部)、直属单位委员候选人占25%左右。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11名,提名、推荐应注意从工作需要出发,侧重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及其他机关部门,基层院(系、部)领导干部和党员教职工中推荐、提名。除纪委书记外两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交叉。
《通知》指出,推荐、提名过程中应注意4个问题:一是在组织党员提名、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前,要注意对广大党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明确提名的原则、程序和基本要求。二是一定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推荐人选,要充分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愿望,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三是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汇总全体党员提名、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时,要充分考虑两委委员候选人组成原则,群众意愿及候选人初步人选自身的条件,从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四是工作中要注意两委委员推荐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