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主楼8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问题。
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刘志刚主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邱长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杨德森参加会议。
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上报的建议授予博士、硕士人员的材料,决定授予包括1名巴基斯坦藉留学生在内的44名博士生博士学位。这是我校历史上首次授予留学生博士学位。同时,会议决定授予1079名硕士生硕士学位。到目前为止,学校累计授予博士学位1400余名,累计授予硕士学位14400余名。
2009年12月31日,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04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第7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共有委员25人,其中院士3人,博士生指导教师20人,全部为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