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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2010——2012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出台
作者
霍萍
来源
工学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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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更好地推动我校文明建设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委、黑龙江省文明办和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与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近日出台《2010—2012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规划》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任务、组织领导与要求等内容作出规定。

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系统推进、全面发展的总要求,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契机,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以基层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育人环境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深化内涵建设、促进内涵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环境。

建设目标是:教育和激励全校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自觉把服务“两化”融和、贡献“三化”发展的坚定信念与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统一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传扬大学精神和校园文化价值观统一起来,形成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蓄势竞发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推动文明建设不断向深度、广度、高度发展,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建设,晋升全国文明单位。实现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自觉武装,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根本目的的师生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增强;以思想道德修养、民主法治意识和身心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师生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以研究成果丰富、传播影响广泛、文化设施和景观更加完善、文化活动和赛事更加系统为主要特征的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以教师教风、学生学风、机关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优良校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等5方面目标。

建设任务包括科学理论武装工程、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提升工程、文明单位创建工程、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文明校园建设工程等5项工程及支撑这5项工程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等11个建设计划。

调整后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谷焕民担任主任委员,高晚欣、魏潾、吴庆文、杨冶任副主任委员,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宣传部部长王永友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组织评选、立项、检查验收,申报等有关工作。

编辑:B_wanghuijun  审核:Ol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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