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时间酝酿、多次调研和反复修改,我校第4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文件——《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与广大教师见面。学校14日召开专题反馈意见座谈会,各院(系)反馈了学院及教师对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各院(系)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反馈了对《实施意见》的意见和建议。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简要解读和说明,就相关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杨冶副校长主持会议并指出,本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直接目标是要解放所有教师的“学术生产力”,改变“一把尺子”的衡量模式。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制度设计要符合5个特点:一要符合学校研究型大学建设初级阶段的特点,解决学校发展中最紧迫的若干重大现实问题;二要符合学校治理方式的特点,在实施操作上遵循学校为主导、院系为主体的原则;三要符合院系教师队伍现状积累的特点,在实施办法中为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留有接口和空间;四是要符合校际竞争的特点,在岗位职责的确定上体现出校际竞争力;五是要符合工理管文各类型学院差异性的特点,给学院“二次创作”留有充分空间和余地。
刘志刚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高等教育发展与学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速推进师资队伍建设转型升级工程的重要支撑,是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必然选择,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分类工作,相关政策的制订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他对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更加符合学校现阶段的实际发展情况需要;二是更加注意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三是要进一步处理好普适性与个性化之间的关系;四是要更加注意政策制定的复杂性;五是改革具有渐进性,要分阶段稳步推进。
根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构建适合各类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为目标,引导和促进从事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教师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根据现阶段研究型大学建设任务的需要,学校将把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实验教学型、学生思政教师五种类别。以学校宏观统筹、院(系)具体实施为推进方式,以强化岗位管理、突出绩效考核为工作重点,有机结合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同步开展教师岗位分类与分级聘用工作。
据悉,《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附件及配套文件正在抓紧起草中,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征求意见。预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文件将于年内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