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调动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校党委决定2007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办法上周出台。
学校将成立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在各党总支、机关党委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定。省级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校党委从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遴选产生。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每次评选5个左右,在全校各党总支、机关党委、机关各处级单位、各直属单位等组织中产生,由各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自荐或推荐参评。评选条件要求:领导班子重视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校党委的战略部署;领导班子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师生员工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校史教育和学校传统文化教育,自觉推进校风、教风、学风等建设,广泛开展师生员工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贫困生工作等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不断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为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每次评选20名左右,专兼职党务工作干部、群团工作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都可参加评选,由各党总支、机关党委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参评。
校党委在印发评选办法的通知中指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利于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确保完成国防科工委提出的“一提三优”工程中党建创优工程所规定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促进和保障办学水平提升工程、本科教学优秀工程和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