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学校日前制定出台了《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民主生活会分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包括: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和通报情况、材料整理、上报等主要环节。
《办法》指出,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学校的中心任务及领导班子的具体情况确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根据主题,组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有关文件以及与主题有关的材料。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
《办法》明确,学校党委书记是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民主生活会的召集人。党员校领导,除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当参加并指导分工联系的基层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5月份。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