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学校文明单位(标兵)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表彰会在主楼八楼大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魏潾,纪委书记吴庆文出席会议。校长助理杨冶主持会议。
吴庆文宣读了《关于六期基层文明单位创建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关于表彰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两个表彰决定。
校领导为10个文明单位标兵、16个文明单位、6个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25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颁奖。
近年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党建创优工程”为统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和各处级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下,推动我校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向深度、广度和高度发展,产生了一批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学校继2005年成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后,2009年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晋升国家级文明单位奠定了重要基础。
魏潾在会上讲话。他指出,近年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为学校内涵式发展和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持。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下,在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理念、取得的工作成效、产生的标志性成果成为我校“党建创优工程”建设中的特色和亮点,受到工信部评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魏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创建研究型大学这个中心开展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二是要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进行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要紧密联系“三型校园”建设推进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实现研究型大学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全校各单位与全体师生员工要共同努力,为学校晋升全国文明单位,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受表彰文明单位(标兵)负责人,思政先进集体负责人、思政先进个人参加了表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