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建设廉洁校园、勤俭校园、和谐校园,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转发了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系列通知,对政治纪律作了强调和要求,表明了坚决反对“四风”和坚决刹住不正之风的决心。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学校向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发出通知重申该政治纪律。
《通知》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政治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购买各类购物卡。
学校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纪律,并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要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做好传达贯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学校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照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